南北各省,回汉杂居;汉民经常吃猪肉,回民却绝对不吃。汉民得不到正确的解释,就想出了种种穿凿附会的说法。有些人说:回教的经典上说:勿食诸肉,回民不识汉字,所以不吃猪肉。这是佛教徒的观点,是想当然的说法。回教的经典是回文的,不是汉文的,怎么会把诸字误解作猪字呢?有些人说:回民把猪当神灵,所以不敢吃猪肉。清真寺里还供奉着一个铜铸的猪头哩。这简直是幻想和诬蔑。回教是绝对的一神教,除安拉(Allah)之外,什么都不崇拜,回民怎么会把猪当做神灵呢?中国人民革命成功了,全国人民站起来了,我们少数民族在政治上有了平等的地位,在全国各民族的领袖毛主席和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之下,绝没有人敢侮辱我们了。我们自己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无论要保持或要改革,我们都有绝对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迫或干涉。这是我们应该感谢毛主席和中国共产党的。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民族政策是完全正确的,是要全部实现的,毫无疑义。但有个别的工作人员,认识不够,不能把握政策,不知道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以致部分回民怀疑共同纲领,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据我所知,有一部分工作人员,对于不吃猪肉的回民干部和工作人员,加以冷嘲热讽,说他们封建迷信,思想有问题,使他们不能安心工作,甚至为环境所迫,不能不屈服或自动辞职。我认为这是一种左倾的幼稚病,是大汉族主义在下意识里作祟。这对于国内各民族的团结,是极端有害的。就回民干部和工作人员来说,吃了猪肉,思想未必进步;脱离回民群众,却是可以保证的。据我看来,吃猪肉与否,并不关乎思想的进步。我们大家都知道马克思和爱因斯坦都是不吃猪肉的犹太人,但马克思发明了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爱因斯坦发明了相对论,对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都有划时代的伟大贡献。我们大家也都知道战犯白崇禧是随便吃猪肉的,他的思想却是那样的反动。由此可见,不吃猪肉的人,思想也能进步;吃猪肉的人,思想未必就没有问题。吃不吃猪肉绝对不是衡量思想的标准。我们回民同胞对于猪肉问题认识不够,以致有种种不正确的观点和不正当的行为,形成了狭隘的民族主义,这也是应该加以深刻的检讨的。汉民同胞对于我们的种种误会和诬蔑,我们自己应该负一部分责任。古兰经上关于戒食猪肉的明文,共计三条(第二章第一七三节,第五章第三节,第六章第一四五节),每条都有猪肉二字[52石斛网www.52shihu.com],但这两个字并没有染污了古兰经,大家讽诵那三条明文的时候,并没有什么表情。大家说汉语的时候,提到猪肉二字为什么要唾一口,表示厌恶的意思呢?我认为这是一种无谓的举动;在汉民同胞面前作这种表情,是不礼貌的。提到牛肉二字的时候,倘若有人唾一口,您们觉得怎么样呢?一般回民都忌讳猪字,因此闹出许多笑话来。古兰经上(一八∶九四,二一∶九六)提及古代的两个民族雅朱者和马朱者,有无知的回民,曾提议把经文改为雅牛者和马羊者。有些地方的回民,忌讳猪字,把猪肉叫做虎克肉,虎克是波斯语Khug的对音,翻译出来,是个肉字。中国的猪字,换成波斯的猪字,究竟有什么好处呢?云南回民忌讳猪字,因为通常用肉字表示猪肉,故改称牛肉羊肉为牛菜羊菜。他们又忌讳肥字,故改称肥牛肥羊为壮牛壮羊。但阿訇讲经的时候仍然说:割断骨肉使不得,应该宰肥胖的牲灵做古尔邦。一般回民仍然说:儿女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肥胖的回民,仍然承认他自己的脚太肥,不能穿太瘦的鞋子。反动统治时代,是大汉族主义的时代,汉人自称大教,称回民为小教,这显然是轻视回民的意思,一般回民却承认了这个称呼。凡是与汉人有关的东西,他们都加一个大字,例如把猪肉叫做大肉(云南回民把猪肉叫做大菜),把猪油叫做大油。因此,有些回民不愿别人称他的比较大一点的油瓶为大油瓶,这是很无谓的。在回民汉民杂居的地区,汉民携带猪肉通过回民居住的大街小巷,必须包藏起来;否则,就会挨打。赶着猪群通过回民村庄的人,猪和人都要遭无妄之灾。回民同胞不调查一下究竟他是有意给回民开玩笑的本地人呢?还是不知道回民风俗习惯的异乡人呢?不问青红皂白,动手打人,违背伊斯兰教和平宽容的精神,是应当改正的。最后,我要告诉回民同胞们,猪肉并不是绝对不可以吃,因为伊斯兰教是实事求是的,伊斯兰教的教律不是呆板的,却是灵活的,到了逃灾躲难的时候,一切都可以变通。因此,古兰经每次戒食自死物、血液和猪肉之后,总要说明:凡为势所迫,非出自愿,且不过分的人,(虽吃禁物),毫无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