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整机销售免税的依据是什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

农机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包括林业、牧业、副业、渔业)的各种机器和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农具,以及小农具。

农机的范围为:

1.拖拉机。是以内燃机为驱动牵引机具从事作业和运载物资的机械。包括轮拖拉机、履带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机耕船。

2.土壤耕整机械。是对土壤进行耕翻整理的机械。包括机引犁、机引耙、旋耕机、镇压器、联合整地器、合壤器、其他土壤耕整机械。

3.农田基本建设机构。是指从事农田基本建设的专用机械。包括开沟筑埂机、开沟铺管机、铲抛机、平地机、其他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扩展资料

免税的范围

营业税的免税项目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所提供的劳务服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所售门票业务,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业务。

除了这些免税项目外,还有对个人应税收入未达到起征点的免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项(日)营业额100元。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额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

农机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包括林业、牧业、副业、渔业)的各种机器和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农具,以及小农具。

农机的范围为:

1.拖拉机。是以内燃机为驱动牵引机具从事作业和运载物资的机械。包括轮拖拉机、履带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机耕船。

2.土壤耕整机械。是对土壤进行耕翻整理的机械。包括机引犁、机引耙、旋耕机、镇压器、联合整地器、合壤器、其他土壤耕整机械。

3.农田基本建设机构。是指从事农田基本建设的专用机械。包括开沟筑埂机、开沟铺管机、铲抛机、平地机、其他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法定免税:

1、法定免税是指在税法中列举的免税条款。这类免税一般由有税收立法权的决策机关规定,并列入相应税种的税收法律、税收条例和实施细则之中。这类免税条款,免税期限一般较长或无期限,免税内容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一旦列入税法,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会修改或取消。

2、这类免税主要是从国家(或地区)国民经济宏观发展及产业规划的大局出发[52石斛网www.52shihu.com],对一些需要鼓励发展的项目或关系社会稳定的行业领域,给予的税收扶持或照顾,具有长期的适用性和较强的政策性。

3、如:按照中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6条的规定,对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第6条的规定对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

农机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包括林业、牧业、副业、渔业)的各种机器和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农具,以及小农具。

农机的范围为:

1.拖拉机。是以内燃机为驱动牵引机具从事作业和运载物资的机械。包括轮拖拉机、履带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机耕船。

2.土壤耕整机械。是对土壤进行耕翻整理的机械。包括机引犁、机引耙、旋耕机、镇压器、联合整地器、合壤器、其他土壤耕整机械。

3.农田基本建设机构。是指从事农田基本建设的专用机械。包括开沟筑埂机、开沟铺管机、铲抛机、平地机、其他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4.种植机械是指将农作物种子或秧苗移植到适于作物生长的苗床机械。包括播作机、水稻插秧机、栽植机、地膜复盖机、复式播种机、秧苗准备机械。

5.植物保护和管理机械。是指农作物在生长过程中的管理、施肥、防治病虫害的机械。包括机动喷粉机、喷雾机(器)、弥雾喷粉机、修剪机、中耕除草机、播种中耕机、培土机具、施肥机。

6.收获机械是指收获各种农作物的机械,包括粮谷、棉花、薯类、甜菜、甘蔗、茶叶、油料等收获机。

7.场上作业机械,是指对粮食作物进行脱粒、清选、烘干的机械设备。包括各种脱粒机、清选机、粮谷干燥机、种子精选机。

8.排灌机械是指用于农牧业排水、灌溉的各种机械设备。包括喷灌机、半机械化提水机具、打井机。

9.农副产品加工机械,是指对农副产品进行初加工、加工后的产品仍属农副产品的机械,包括茶叶机械、剥壳机构、棉花加工机械(包括棉花打包机)、食用菌机械(培养木耳、磨菇等)、小型粮谷机械。

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10.农业运输机械。是指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运输机械。包括人力车(不包括三轮运货车)、畜力车和拖拉机挂车。

农用汽车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11.畜牧业机械。是指畜牧业生产中所需的各种机械。包括草原建设机械、牧业收获机械、饲料加工机械、畜禽饲养机械,畜产品采集机械。

12.渔业机械。是指捕捞、养殖水产品所用的机械。包括捕捞机械、增氧机、饵料机。

机动渔船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13.林业机械。是指用于林业的种植、育林的机械。包括清理机械、育林机械、树苗栽植机械。

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不属于本货物征收范围。

14.小农具。包括畜力犁、畜力耙、锄头和镰刀等农具。

农机零部件不属于本货物的征收范围。

考农机驾驶证是在哪里考?

到当地农机监理机构考,带上身份证、身体条件证明去申请考试。

根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申领驾驶证,按照下列规定向农机监理机构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三)境外人员,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初次申领驾驶证的,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身体条件证明。

第十三条  申请增加准驾机型的,应当向驾驶证核发地或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驾驶证和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

第十四条  农机监理机构办理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期限办理驾驶证。申领驾驶证的,应当向农机监理机构提交规定的有关资料,如实申告规定事项。

扩展资料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符合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受理并在20日内安排考试。农机监理机构应当提供网络或等预约考试的方式。

第十六条  驾驶考试科目分为:

(一)科目一:理论知识考试;

(二)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

(三)科目三:田间作业技能考试;

(四)科目四: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考试内容与合格标准由农业部制定。

第十七条  申请人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2年内完成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试。未在2年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第十八条  每个科目考试1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当场补考1次。补考仍不合格的,申请人可以预约后再次补考,每次预约考试次数不超过2次。

第十九条  各科目考试结果应当场公布,并出示成绩单。成绩单由考试员和申请人共同签名。考试不合格的,应当说明不合格原因。

第二十条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驾驶证。准予增加准驾机型的,应当收回原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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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机站会改成什么单位?

乡镇农机站是县政府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在逐步改革中会改成事业单位或者企业性质。

农机站是国家在基层的事业单位,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门,是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乡农机站应该属于乡政府所属集推广、管理和服务于一体的基层组织,乡政府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农机站的正常运行,如果出现问题中情况,债权人可以找农机站的主管部门----乡政府来偿还债务。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有关农机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使农机化的行政管理职能。

2、编制农机技术推广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技术推广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机技术推广项目审定报批与项目经费管理,以及有关执法与技术监督工作。

3、负责组织农机科研课题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审、推荐;负责组织农机新产品、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监督管理农机产品、维修质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负责农机科普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县农民农机技术应用水平和农村劳动力素质。

4、负责全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农业机械为生产、生活服务及投入抗灾救灾等工作。

5、负责做好全县农业机械维修网点的行业管理,包括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维修技术等级审定、考核,技术等级证、照换发和年度检审。

6、负责监管农机技术培训机构,指导农机技术的成人教育工作。

7、负责拖拉机安全行驶监督管理工作、其他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包括拖拉机和其他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牌、证、照核发管理,驾驶员(操作手)农机操作的考核、安全学习和机车、机手年度检审,以及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安全检查与整治工作。

8、负责农机化统计,做好农机现状调查,收集行业信息为政府制定发展农机化决策提供依据。

9、负责全县初级农机专业技术人员、农民农机技术员职称评聘和教育培训;指导行业协会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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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服务中心是干什么的?

农机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农业机械各项管理条例,制定农机行业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二)负责审批出售、转让国家补贴购买的农业机械,核发审验农业机械修理行业的技术等级证书,核发审验农业机械销售行业的资格证书。

(三)审核农业机械改装动力机械安全系统,核发核审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号牌、行驶证及驾驶证。

(四)负责农业机械法规及现行农机政策解释咨询。

(五)负责引进、推广、研制适合全县耕作模式的新型农业机械。

(六)负责培训农业机械操作人员。

(七)负责内属企业发展改革策划。

(八)负责农田保护性耕作工作的落实。

(九)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落实。

(十)承办上级农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机服务中心,其前身为县农机局,2001年底,在政府机构改革中改为现名称,为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中心机关设有管理科、政工科、财务科、企业科、办公室等科室,下属单位有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农业机械化学校、农机监理所,承担着全县范围内的农业机械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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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服务是什么?

卖农业机械、修农机、租赁农机。

讲讲如何正确使用,如何维护,国家对农机的政策,以及国外新的发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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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驾照能开什么车?

农机驾照可以开的车类型如下:

1、农机驾照G:大中型拖拉机和H

2、农机驾照 H:小型拖拉机

3、农机驾照K:手扶拖拉机

4、农机驾照R:方向盘自走式联合收割机

5、农机驾照S:操纵杆自走式联合收割机

6、农机驾照T:悬挂式联合收割机

注:农机驾照不能驾驶汽车,汽车驾照也不能驾驶农机。

扩展资料

申领驾照所需资料:

一、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1.申请人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二、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除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提交上述证明外,还应当提交所持机动车驾驶证。

三、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四、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五、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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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日期:2020-11-29 热度: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