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极压添加剂?

极压添加剂(简称极压剂)英文名称:gent是在高温高压的边界润滑条件下能与金属表面形成高溶点化学反应膜的添加剂,是油性剂失效条件下能起润滑作用的添加剂。极压剂可分为有机硫化物,有机磷化物,氯化物和有机金属盐几大类。常见的极压添加剂有硫化猪油,硫化脂肪酸酯,精制猪油和氯化石蜡等。它是一种多用途化工产品[52石斛网www.52shihu.com],广泛用于润滑油极压抗磨,金属加工极压润滑等领域,因其结构不同,组成不同,其应用范围也不同。

味精是不是食品添加剂?

味精是谷氨酸的一种钠盐,为有鲜味的物质,学名叫谷氨酸钠,亦称味素。此外还含有少量食盐、水分、脂肪、糖、铁、磷等物质。味精是鲜味调味品类烹饪原料,以小麦、大豆等含蛋白质较多的原料经水解法制得或以淀粉为原料经发酵法加工而成的一种粉末状或结晶状的调味品,也可用甜菜、蜂蜜等通过化学合成制作。

味精易溶于水,具有吸湿性,味道极为鲜美,溶于3000倍的水中仍具有鲜味,其最佳溶解温度为70℃~90℃。味精在一般烹调加工条件下较稳定,但长时间处于高温下,易变为焦谷氨酸钠,不显鲜味且有轻微毒性;在碱性或强酸性溶液中,沉淀或难于溶解,其鲜味也不明显甚至消失。它是既能增加人们的食欲,又能提供一定营养的家常调味品。

而鸡精则是一种复合调味品,它的基本成分是在含有40%的味精基础上,加入助鲜剂、盐、糖、鸡肉粉、辛香料、鸡味香精等成分加工而成,更含有多种氨基酸。主要由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食用盐、鸡肉、鸡骨粉或浓缩抽取物为基本原料,添加香精(或不添加)、赋型剂,经混合、制粒、干燥而成的一种复合调味料品。鸡精按形态又可分为粉状、颗粒状、块状,但以颗粒状为主。

味精鸡精各有特点:

味精能补充人体的氨基酸,有利于增进和维持大脑机能。因其具有很好的鲜味,故可增进人的食欲。味精有助于提高人体对食物的消化率。另外,味精中的主要成分谷氨酸钠还具有治疗慢性肝炎、肝昏迷、神经衰弱、癫痫病、胃酸缺乏等病的作用。

鸡精则具有以下特性:取料上是鸡肉与鸡蛋复合生产的,既有鸡的鲜味又有其香味;其化学成分是将核甘酸与谷氨酸钠复合,且鲜度上乘,实现了增鲜调味的二合一;鲜度与味精相比是味精的1.5~2倍,是营养成分更高的健康食品。有报道说,上海及周边沿海地区,鸡精销售量已与味精不相上下。鸡精能在短时间里从众多的调味品中脱颖而出,与其保鲜、增鲜,并具有鸡香味等特点是分不开的。另外,它还具有耐高温、不串味、食后不干等优点。这些都是其他调味品无法比拟的。

味精鸡精要合理使用:

味精是一种增鲜味的调料,炒菜、做馅、拌凉菜、做汤等都可使用。但如果不遵守使用规则,不仅达不到理想的调味效果,甚至会产生副作用,所以在烹饪当中使用味精要注意:1.不要在滚烫的锅中加入,而要在菜肴快出锅时加入。因为谷氨酸钠在温度高于120℃时,会变为焦点谷氨酸钠,食后对人体有害,且难以排出体外。2.不宜在酸性食物中添加味精,如糖醋鱼、糖醋里脊等。味精呈碱性,在酸性食物中添加会引起化学反应,使菜肴走味。3.在含有碱性的原料中不宜使用味精,味精遇碱会化合成谷氨酸二钠,会产生氨水臭味,使鲜味降低,甚至失去其鲜味。4.注意咸淡程度。如果太咸,味精就可能吃不出鲜味,食盐与味精的比例在3:1或4:1范围内,即可达到圆润柔和的口味,作凉拌菜时宜先溶解后再加入。因为味精的溶解温度为85℃,低于此温度,味精难以分解。5.高汤、鸡肉、鸡蛋、水产制出的菜肴中不用再放味精。6.孕妇及婴幼儿不宜吃味精,因为味精可能会引起胎儿缺陷;老人和儿童也不宜多食。患有高血压的人如果食用味精过多,会使血压更高。所以,高血压患者不但要限制食盐的摄入量,而且还要严格控制味精的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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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牛奶都加了食品添加剂?

牛奶都加了食品添加剂为了增稠、增加酸味、甜味以及调和香味等作用。

儿童牛奶产品中含有食品添加剂,其中某品牌儿童牛奶饮品中的食品添加剂达到10种。这些食品添加剂有增稠、增加酸味、甜味以及调和香味等作用。儿童牛奶只要符合国家标准生产,食品添加剂的添加量和品种没有违规,明确标注在包装上,都是允许的。

食品添加剂作用:

1、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如高铁酱油里的营养强化剂。

2、作为某些特殊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如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的碳酸钾。

3、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如食用油中的抗氧化剂。

4、改进食品感官特性,使其口感更好,如冰淇淋中的乳化剂。

5、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如水果罐头里的防腐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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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剂有哪些、它们的作用及危害是什么?

常见的食品添加剂的作用及危害

1、山梨酸钾(防腐剂):

能有效地抑制霉菌,酵母菌和好氧性细菌的活性,还能防止肉毒杆菌、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有害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

推荐:山梨酸钾抗菌力强、毒性较小,可参与体内正常代谢,转化为二氧化碳和水,但价格较贵,不少国家已开始逐步用它取代苯甲酸钠。

2、亚硝酸钠(护色剂):

不仅可以使肉制品色泽红润,还可以抑菌保鲜和防腐,目前还没有其他更为理想的添加剂替代它。

副作用:过量食入可麻痹血管运动中枢、呼吸中枢及周围血管,更可疑的是有一定致癌性。

标准:世界食品卫生科学委员会发布的人体安全摄入亚硝酸钠的标准为0-0.1毫克/千克体重,按此标准使用和食用,对人体不会造成危害。

3、D-异抗坏血酸钠(抗氧化剂):

被中国食品添加剂协会评为“绿色食品添加剂”,可保持食品的色泽,自然风味,延长保质期,主要用于肉制品、水果、蔬菜、罐头、果酱、啤酒、汽水、果茶、果汁、葡萄酒等。它能防止腌制品中致癌物质——亚硝胺的形成。

副作用:基本无害,但是过量摄入会导致一系列的肠道与皮肤疾病。

4、红曲红(着色剂):天然红色素,是微生物发酵的产物,目前并未发现对人体有什么危害。可以用在调制乳、冷冻饮品、果酱、腐乳、糖果、方便米面制品、饼干、腌腊肉制品、醋、酱油、饮料、果冻、膨化食品上,不允许用在生鲜肉或调理肉制品中。

5、糖精钠(甜味剂):

糖精钠是一种人工合成的甜味剂,又称可溶性糖精,是糖精的钠盐(果脯大量含有)。一般认为糖精钠在体内不被分解,不被利用,大部分从尿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

副作用:致癌的可能性尚未完全排除。

标准:糖精钠的最大使用量是0.15克/千克、婴幼儿食品中不得使用。

6、甜蜜素(甜味剂):

甜蜜素是目前我国使用最多的甜味剂,成分是环己基氨基磺酸钠。调配于清凉饮料,加味水及果汁汽水最适宜。罐头、酱菜、饼干、蜜饯凉果等均有使用。

副作用:对肝脏及神经系统有影响,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的危害则更为明显,目前我国常出现食品甜蜜素使用过量的情况。

标准:国际市场大多要求检测甜蜜素产品微生物指标,而我国的国标却没有该项要求。美国、日本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甜蜜素。

7、苯甲酸(防腐剂):

苯甲酸和苯甲酸钠常在碳酸饮料、低盐酱菜、酱类、蜜饯、葡萄酒、果酒、软糖、酱油、食醋、果酱等食品中使用。

标准:美国FDA规定,苯甲酸被列为安全类食品添加剂,但毒性较山梨酸高。

8、核苷酸(营养强化剂):最大使用量0.58g/kg。增强鲜味。

9、磷酸三钙(抗结剂):拥有抗凝、水分保持等多功能,最大使用量10g/kg。

10、磷脂(乳化剂):磷脂可以防衰老﹑降低胆固醇等,具有乳化和润湿性。标准:大豆磷脂制品被各国列为安全的多用途天然食品添加剂。

11、抗坏血酸棕榈酸酯(抗氧化剂):

维生素类抗氧化剂L-抗坏血酸及其盐类是常用的水溶性抗氧化剂。

标准:获国际粮农组织和世卫组织批准使用,每天摄入量为1.25g/kg体重。在美国、欧盟都获批。在中国,L—抗坏血酸棕榈酸酯也是唯一允许添加到婴儿食品中的抗氧化剂。

12、二氧化硅(矽)(抗结剂)

能解决产品因吸潮受压形成的结块,同时具有吸附作用,是一种优良的流动促进剂。用于蛋粉、奶粉、可可粉、糖粉、植物性粉末、速溶咖啡、粉状汤料。

13、黄原胶(汉生胶)(增稠剂):最大使用量10g/kg。

14、鸡精、味精(谷氨酸钠,食用香精,呈味核苷酸二钠)A、谷氨酸钠(增味剂)

副作用:在消化过程中能分解出谷氨酸,后者在脑组织中经酶催化,可转变成一种抑制性神经药物饲料添加剂递质。摄入过多时,对人体中各种神经功能有抑制,从而出现眩晕、头痛、嗜睡、肌肉痉挛等一系列症状。

B、呈味核苷酸二钠(增味剂)

常与谷氨酸钠并用,其用量约为味精的2%~10%,并有“强力味精”之称。

15、抗氧化剂

食用油中通常使用化学合成抗氧化剂,我国允许使用的抗氧化剂品种有BHA、BHT、没食子酸丙酯、异山梨酸钠、维多酚等。抗氧化剂主要用于防止油脂氧化。

16、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BHT是我国主要的抗氧化剂。我国规定可用于食用油脂、油炸食品、饼干,最大使用量为0.2g/kg。

17、没食子酸丙酯(PG)

PG对猪油的抗氧化能力较BHT强些,我国规定可用于食用油脂、油炸食品、饼干等制品中,最大使用量0.1g/kg。为了达到更好的抗氧化效果,往往几种抗氧化剂复合使用。<燃油添加剂/p>

18、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低毒抗氧化剂,具有良好的抗细菌、霉菌的作用,可增强高油水食品的防腐保鲜效果。用于食用油脂、油炸食品、饼干、方便面等。

19、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增白剂)

过氧化苯甲酰中含有微量砷和铅,欧盟等发达国家1997年已禁止将过氧化苯甲酰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氧化苯甲酰主要是通过氧化作用,使面粉中的色素氧化分解达到增白的目的,本身还原为苯甲酸残留在面粉中。

副作用:过氧化苯甲酰除了增白作用外,不能改善小麦粉的质量。标准:我国批准的使用量是。

20、阿斯巴甜(甜味剂):

又称甜味素、天苯糖等。这种低热量甜味剂比普通糖甜约200倍,1克的阿斯巴甜约有4千卡的热量。

标准:安全性高,被联合国食品添加剂委员会列为GRAS级(公认安全)。我国于1986年批准在食品中应用,常用于乳制品、糖果等。

副作用:有,怀孕的妇女最好不要食用阿斯巴甜。

21、蔗糖素(甜味剂)

在蔗糖加工的基础上提取而成,在很多用途上能取代蔗糖阿拉丁纳米汽油添加剂,适用于碳酸饮料到烘焙食品等十多类食品中。是目前唯一以蔗糖为原料生产的功能性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600倍。

标准:FDA批准蔗糖素作为通用甜味剂用于所有食品。

22、安赛蜜(甜味剂)

副作用:对肝脏及神经系统有影响,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的危害则更为明显,目前我国常出现食品甜蜜素使用过量的情况。

标准:国际市场大多要求检测甜蜜素产品微生物指标,而我国的国标却没有该项要求。美国、日本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甜蜜素。

23、柠檬酸(酸味剂)。

柠檬酸普遍用于各种饮料、糖果、点心、乳制品等食品的制造。

副作用:过量摄取,儿童可能表现出神经系统不稳定、易兴奋;大人则为肌肉痉挛等。胃酸过多、龋齿和糖尿病患者不宜经常食用柠檬酸。

24、牛磺酸(营养强化剂)

又称α-氨基乙磺酸,最早由牛黄中分离出来。是一种含硫的g17汽油添加剂非蛋白氨基酸,在体内以游离状态存在,不参与体内蛋白的生物合成。

标准:美国、日本等国规定,婴幼儿以及儿童食品中必须添加牛磺酸。

25、咖啡因(其它)

副作用:大剂量或长期使用也会对人体造成损害,特别是它有成瘾性,一旦停用会出现精神萎顿、浑身困乏疲软等各种戒断症状。咖啡因就不仅作用于大脑皮层,还能直接兴奋延髓,引起阵发性惊厥和骨骼震颤,损害肝、胃、肾等重要内脏器官。

26、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乳化剂)

加入后可使面包柔软,延缓老化,能明显提高焙烤制品质量。用于糕点,与其他乳化剂复配使用,可使糕点原料中的水分、奶油等分布均匀,形成细密的气孔结构,改善蛋糕的质量。

27、膨松剂:

是在以小麦粉为主的焙烤食品中添加,使之口感柔松可口、体积膨大。

标准:我国准许使用的蓬松剂有碳酸氢钠、碳酸氢铵、磷酸氢钙、硫酸铝钾(钾明矾)、碳酸钾、沉淀碳酸钙、复合疏松剂等。

副作用:近年来的研究表明,膨松剂中的铝对人体健康不利,因而正在研究减少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等在食品生产中的应用。

28、木糖醇(甜味剂):木糖醇是一种具有营养价值的甜味物质,也是人体糖类代谢的正常中间体。从60年代开始应用于食品中,成为糖尿病人欢迎的一种甜味剂。副作用:木糖醇不会被胃里的酶分解,直接进入肠道,吃多了对胃肠有一定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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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铝钾在食品添加剂里起什么作用?

起到膨松的作用。

因为硫酸铝钾是酸性混合物,在和食物固有或添加成分如小苏打作用时,会加快二氧化碳的产生,大大加快了膨化的速度。一般也是作为复合蓬松剂的酸的成分,特点是要在高温下才能快速反应,常见的例子是用来炸油条。

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规定,2014年7月1日起,馒头、发糕等面制品(除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不能再添加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也就是俗称的“明矾”,复合型膨松剂(即泡打粉)的主要成分也是上述两种物质,膨化食品中也不再允许使用任何含铝食品添加剂。

扩展资料

硫酸铝钾属于无色结晶或粉末,无气味、微甜而有涩味、有收敛性。在干燥空气中风化失去结晶水,在潮湿空气中溶化淌水。易溶于甘油,能溶于水,水溶液呈酸性反应,水解后有氢氧化铝胶状物沉淀。

硫酸铝钾的制备方法

2Al+2NaOH+6HO→2NaAl(OH)+3H↑。

金属铝中其他杂质不溶于NaOH溶液,生成可溶性的四羟基铝酸钠。用HSO调节此溶液的pH为8~9,即有Al(OH)沉淀产生,分离后在沉淀中加入HSO使Al(OH)溶解,反应式如下:

3HSO+2Al(OH)→2Al(SO)+6HO。

在Al(SO)中加入等量的KSO固体,即可得硫酸铝钾,反应式为:

Al(SO)+KSO+24HO→2KAl(SO)·12HO↓。

硫酸铝钾的用途

1、硫酸铝钾是制造各种钾盐如碳酸钾、过硫酸钾等的基本原料。

2、玻璃工业用作沉清剂,染料工业用作中间体,香料工业用作助剂等,医药工业还用作缓泻剂等。

3、硫酸铝钾在农业上是常用的钾肥,含钾量约为50%,在台湾俗称为“白加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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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是添还是不添?

“一些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败坏了食品添加剂的名声,其实正当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食3832品添加剂是安全的,老百姓无需‘谈添色变’。”

在近日国家行政学院举行的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专题研讨班上,专家表示,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化食品加工业,就没有丰富、多彩的食品种类。只要按照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安全的。

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我国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分为23类,其中食品添加剂334种,食品用香料1850多种。从国外看,美国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数量比我国还多,使用范围也比我国广。

食品添加剂有改善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存期及便于食品加工的功效,很多情况下,没有食品添加剂会让食品更不安全。比如防腐剂,如果取消,方便面保存不了多久就会变质,果冻过两天就没法吃了,超市货架上的好多食品都不能很好保存。

既然食品添加剂有益处,为什么不少消费者还是“心存芥蒂”?

国家行政学院的专家认为,随着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出现,消费者弄不清楚什么是食品添加剂,什么是“非法添加物”,在心理上产生了“恐慌”。比如,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孔雀蓝……这些都不是食品添加剂。它们出现在食品中,是被不法生产者非法添加进去的。保障食品安全,一定要加强市场监管。

目前食品非法添加主要存在两大问题:一是把非食品原料当作食品添加剂,如添加柠檬黄、三聚氰胺、苏丹红等;二是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防腐剂、甜味剂、着色剂、漂白剂等。

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有关部门从严审核、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国家标准,制定并公布复配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标识标准。

业内人士认为,应当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登记备查,建立严格的食品溯源制度。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同时,还要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对违规企业加大惩处力度,直至逐出市场。(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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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成"替罪羊"凸显制度缺失

新华网济南5月15日电(记者吴书光)近期,“牛肉膏”“染色馒头”“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因“病灶”与其含有的一些添加物有关,一些消费者将矛头指向食品添加剂,认为食品添加剂是“罪魁祸首”。随着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大范围使用,“什么才能吃”颇令消费者头疼。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部分食品安全事件的确与食品添加剂有关,但应正确区分“食品添加剂”与“非食用物质”,不能因“剂”废食。一些专家表示,谈“剂”色变没有必要,建议有关部门加大科普力度,提升公众有关食品添加剂的科学素养,同时完善食品添加剂相关检测标准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食品添加剂等于“毒药”?

“这里的肉食、海鲜是不是添加了很多防腐剂?”济南市民于晓华坦言在外聚餐时常担心食品添加剂问题。她告诉记者,平常一般不出来吃饭,但超市中销售的食品鲜有未加食品添加剂的,也很无奈。

记者在山东济南数家超市采访时发现,从小面包、榨菜、火腿到牛奶、果汁等几乎所有的食品类商品都有添加剂,以一袋普通咖啡为例,其配料中明确标示出的有稳定剂、乳化剂、调味剂、抗结剂等4种食品添加剂。

“现在吃什么都得掂量掂量,商家没有基本的诚信,不管什么添加剂都敢用。”于晓华戏谑道,老百姓都快变成“老不信”了。

尽管国家有关部门日前连续下发严查食品添加剂的相关通知,但由于食品添加剂知识匮乏,许多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存在一定程度的担忧与不解,甚至谈“剂”色变。

“食品添加剂能有什么好?”临沂市民刘军说,虽然自己并不清楚食品添加剂的准确概念,但包括色素、膨松剂在内的食品添加剂就不应该用在食品中,纯天然的食品最好。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国家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剂量,但超量使用和超范围使用以及小作坊、小企业等乱添加屡见不鲜,种种乱象导致人们误将食品添加剂比作“毒药”。

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

卫生部最新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共包含47种“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品种”。

针对“非食用物质”与“食品添加剂”的区别,记者在济南街头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令记者惊讶的是,所有受访者均认为三聚氰胺、苏丹红和“瘦肉精”等就是食品添加剂,其危害很大。

在查看上述名单后,记者发现其明确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与“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区别开来,比如吊白块、苏丹红、三聚氰胺等一度成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元凶”,其实是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而非食品添加剂。

“现实生活中,容易将‘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弄混,将三聚氰胺等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归咎于食品添加剂滥用,这种认识是不科学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院副院长吴茂玉表示,这种错误认识加深了公众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而食品添加剂本身应该说是好东西,其对食品工业发展的贡献不可估量。

山东营养学会副会长杜慧真也说,不应让食品添加剂成为非法添加物如三聚氰胺、苏丹红等的“替罪羊”。

据卫生部网站资料显示,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因此,现代食品工业不能没有食品添加剂。

数位业内人士也认同食品添加剂不可或缺。杜慧真告诉记者,有了添加剂才会有色香味俱全的食品,从田间到餐桌的饭菜才得以延长保存时间、保存营养成分。

业内人士也指出,只有国家公布的,才能称作食品添加剂,而且只要按国家标准使用,就不会有危害。

“只要完全按照国家标准执行,食品添加剂就不会对人体产生毒害作用。”北京东方艾格农业咨询有限公司分析师马文峰分析认为,若将食品添加剂一棒子打死,现代生活只能退回原始社会,虽然纯天然的食品没有添加剂,但易变质,进而易引发食物中毒,并且浪费粮食资源。

制度缺失与技术不足急需进“补”

业内人士肯定食品添加剂的地位的同时,也指出目前公众缺乏食品知识,政府部门应从提高公众科学素养着手,加大食品添加剂相关知识宣传。另外,为避免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急需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记者注意到,卫生部公布的47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有25种物质在检测方法一栏空白或者填“无”。22种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中,也有12种在检测方法一栏空白或者填“无”。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国内的检测技术相对落后,因此完善检测方法迫在眉睫,只有形成完整的检测体系,才能有据可循、有法可依,对违法犯罪分子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

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主任郝纪勇认为,卫生部门应参照国外的先进做法,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检测方法,但应严格监督执行,不能只落实在纸面上。

杜慧真说,在添加剂国标和检测技术追赶世界水平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官员问责制,加大对非法企业的惩罚力度,真正做到以儆效尤,毕竟,民要以食为天。

“对于食品安全监管,重要的是制度化,做到有法可依,突击式、运动式的做法不可行。”马文峰表示,相关部门应该有所作为,在加大食品添加剂知识宣传的同时,规范食品标签标志,重点监管添加剂销售与使用。

针对惩罚力度弱,违法成本低等痼疾,郝纪勇建议通过修法加大惩罚力度,设定专门刑法罪名以确保食品安全。

郝纪勇还认为,现实中各部门为利益执法,往往是马后炮式监管,建议加大对相关部门的问责力度,对于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的相关人员,必须追究刑事责任,不能姑息。

对于小作坊、小企业的监管,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周思然认为,应该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全面发布食品安全信息资讯,健全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

合理使用不会危害健康专家:切莫"冤枉"食品添加剂

新华网北京5月13日电(记者胡浩)针对部分公众对食品添加剂闻之而色变,甚至将食品添加剂等同于有毒害物质的认识误区,专家13日解释指出,“食品添加剂并非洪水猛兽,合理使用不会危害人体健康”。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所长严卫星说,人们之所以害怕食品添加剂,从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概念上的混淆,将食品添加剂与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统称为“添加剂”。

“其实这二者完全不同,食品添加剂是用于改善食物品质、口感用的可食用物质,而非食用物质是禁止使用和向食品中添加的。‘苏丹红’、三聚氰胺等都不是食品添加剂。”

他说,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经过了严格的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评估,按规定使用不会有损身体健康。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专家张旭东说,食品添加剂的存在有数千年的历史,可以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保证食品的有效供应,同时还可满足不同消费群体对食物色、香、味的追求。在现代食品加工生产中,食品添加剂不可或缺。

专家认为,确保食品安全,不是要消灭食品添加剂,而是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防止滥用、误用食品添加剂。同时,要尽力防止和严厉打击向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

求求求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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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日期:2020-11-29 热度: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