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局如何分配香烟?

很方便,去烟草部门把烟草证办好,然后就等烟草局派人去那里走访后(也就是烟草有人会到您的门市看看)然后就会有人联系您,叫您取证,拿到证以后您当时进不了烟,会有区域经理联系您,如果不是定烟,区域经理会把您的烟草网站以及帐号密码告诉您,没有登陆帐号和密码您是无法定烟的,您的帐号就是您的烟草证上的号,密码必须等待生成后经理会通知您,然后登陆帐号上去把原始密码修改掉换成您记得住的,经理会告诉您周几定烟,周几送烟,我们这边是周五定烟周二或者周二之前就把烟送到店里了,紧俏烟不好打都是分好的,有的烟还没有,您也打不到,一般都是根据当位来分配烟的,比如:3.5元的白红梅,您的当位底,可能也就给您的1-2条,15当以上的给您个1-5条,25当以上可能给个5-10条,这是比喻,要看当地烟草局是怎么分配烟的,有的时候有的烟一条也不给,每准1-2年也给不了您,您当位高了,可能就给您了,我们这边每个月是200条的数量[52石斛网www.52shihu.com],当位跟句您定烟的钱数和您定的烟的种类来分配的,一般小户也就是左右的烟钱,当位上升很慢,如果每周定烟数量在3000以上您的当位可能就升的快点,我们这么有几个大户,每周都能打到的烟,最高的时候能一次定左右的烟,这样的都是大户,没钱当位上不去,就别想定到紧俏烟,还有新品烟,提前打招呼给您,烟是很压钱的,所以我是定不了这么多,最高我才定到6000多块钱的烟!!!

首先您得到当地烟草专卖部门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只有取得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您才有经营卷烟的资格,有了烟草证当地的烟草部门会告诉您您订烟的时间,您只需要把您要订什么要的烟价格是多少钱,把钱存到烟草部门指定的账号上就行了,您盯烟的时候具体得了解一下当地烟草品牌,那些品牌销量号等等问题,具体的嘛,您可以到弟弟烟草部门去咨询,当您办到烟草证会有一名烟草部门的专管员和客户经理与您联系的。

现在大部分城市还是访销,就是烟草公司给您打来,问您需要啥烟,公司根据货源情况再给您分配,然后从银行就把您的烟款扣了(叫电子结算),公司统一的送货车就给您送货上门了。向我们这已经开始实行网上订好了,和订货差不多就是方式不一样。

烟草证分几个级别?

烟草证本身是不分等级的,只有4种不同种类的许可证

(1)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2)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3)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

(4)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几种情形,其中一项为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不予发证。

一般来说,经营化工、化肥、农药、油漆、鞭炮、散装汽油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挥发商品的场所,应认定为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场所。因此,您的烟花爆竹店按规定不予设置烟草零售点。

2014年,国家烟草专卖局针对加油站便利店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下发了专门文件。文件规定,具备安全保障措施的加油站便利店不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基于安全因素不予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范围。

因此,不存在安全隐患又符合其他法定办证条件的加油站便利店,可以按照“一店一证”的原则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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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税是多少?

烟草税的主要类型

消费税和增值税是两种最常见的烟草税种。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世界约有89%的国家对卷烟征收消费税,约87%的国家对卷烟征收增值税。其他普遍征收的税种还包括进口关税、企业所得税等。[3] 

消费税

消费税一般分为从量税、从价税和混合税三种类型。从量消费税按卷烟的数量单位(如每包、每条、每支或重量)征收固定数额。由于从量税会相对提高低价烟税负,减少高价烟税负,往往对低价卷烟影响较大。因纳税额以数量为基础,从量税收入较易预测,较为稳定,容易实施和管理,且较少依赖烟草业定价政策。但通货膨胀会抵消从量税的作用。从价消费税按卷烟价值征收,如按照零售价、生产商价格(即出厂价)或到岸价格等的一定比例征收。

增值税

增值税理论上对所有的商品和服务征收,一般采用单一税率,不影响商品的相对价格,并能为政府带来可观的财政收入。从征管方面看,除了对征税商品的价格加以严格的监管和账簿记录外,征收增值税并不需在其他方面投入很多精力。[3] 

进口关税

进口关税对进入一国海关并将在该国被最终消费的选定商品征收。如商品仅过境,随后运往其他国家,则不征收进口关税。绝大部分国家都对进口卷烟征收关税,由进口商在卷烟入关环节缴纳。征收进口关税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国内民族产业,另一方面是为了获取财政收入。随着各种双边、地区及全球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许多国家的进口关税出现大幅度下降。[3]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不同国家的税率差别很大。巴哈马、巴林等国家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总体上看,全球企业所得税平均税率为24.1%,其中亚洲平均为22.5%,欧洲平均为20.6%,非洲平均为28.6%,美洲平均为28.0%,大洋洲平均为27.0%。在主要发达国家,美国税率为35.0%,法国为33.3%,德国为29.6%,澳大利亚为30.0%,加拿大为26.5%。在主要发展中国家,巴西税率为25.0%,印度尼西亚为25.0%,印度为34.0%。[3] 

其他税种

不同国家对税种的命名有所差别,有些税种虽不使用消费税这一名称,但实质是消费税,如埃及的一般销售税。此外,各国还会结合国情增加一些特殊税种。[3] 

附件:调整后的烟消费税税目税率表[4] 

税目           税率               征收环节

1.卷烟

工业 

(1)甲类卷烟    56%加0.003元/支    生产环节

(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含70元))

(2)乙类卷烟  36%加0.003元/支   生产环节

(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

商业批发   11%加0.005元/支   批发环节

2.雪茄       36%       生产环节

3.烟丝      30%        生产环节

拓展资料

2003年5月21日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对税收、价格只形成了如下规定“各缔约方承认价格和税收措施是减少各阶层人群特别是青少年烟草消费的有效和重要手段。”尽管《公约》的规定比较宽泛,但是烟草税率政策的调整与烟草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

中国

2014年,烟草行业工商税利达到.6亿元,同比(比上年同期)增加957.7亿元,增长10.02%,完成年初提出的“保八争十超万亿”年度目标。分项来看,2014年,“中华”品牌实现税利超过1200亿元,“云烟”、“芙蓉王”品牌销售收入超过1000亿元,“利群”、“双喜·红双喜”品牌销售收入超过900亿元,“玉溪”、“黄鹤楼”品牌销售收入超过800亿元。[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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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烟草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未经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定罪处罚。

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二条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定罪起点数额标准的三倍以上的,或者销售金额未达到五万元,但与未销售货值金额合计达到十五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达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

查获的未销售的伪劣卷烟、雪茄烟,能够查清销售价格的,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有品牌的,按照该品牌卷烟、雪茄烟的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零售价格计算;无品牌的,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卷烟平均零售价格计算。

根据《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扩展资料

第三条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第四条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能够查清销售或者购买价格的,按照其销售或者购买的价格计算非法经营数额。无法查清销售或者购买价格的,按照下列方法计算非法经营数额:

(一)查获的卷烟、雪茄烟的价格,有品牌的,按照该品牌卷烟、雪茄烟的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零售价格计算;无品牌的,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卷烟平均零售价格计算;

(二)查获的复烤烟叶、烟叶的价格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烤烟调拨平均基准价格计算;

(三)烟丝的价格按照第(二)项规定价格计算标准的一点五倍计算;

(四)卷烟辅料的价格,有品牌的,按照该品牌辅料的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价格计算;无品牌的,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草行业生产卷烟所需该类卷烟辅料的平均价格计算;

(五)非法生产、销售、购买烟草专用机械的价格按照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全国烟草专用机械产品指导价格目录进行计算;目录中没有该烟草专用机械的,按照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目录中同类烟草专用机械的平均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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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日期:2020-11-25 热度:5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