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作用原理是什么?

植物生长调节剂作用于植物时,与植物细胞内的激素受体结合形成复合物,识别出激素的信号,由此触发植物体内的一系列生理生化反应,最终导致植物形态上的变化。不同植物生长调节剂处理后,植物表现出不同的生物学效应。如乙烯利是一种促进成熟的植物生长调节剂[52石斛网www.52shihu.com],进入植物体后释放出乙烯,并与乙烯受体结合,通过加速果实呼吸、促进有机酸和淀粉向可溶性糖转化等生理代谢过程,从而促进果实成熟和着色。

什么是植物生长调节剂?

通过化学合成或微生物发酵等方式,研究生产出一些与天然植物激素有类似生理功能和生物学效应的物质,称为植物生长调节剂。如农业生产上应用的赤霉素是通过微生物发酵而制成。芸薹素内酯有天然提取出来的,也有人工合成的。乙烯利、2,4-D、多效唑等大多数植物生长调节剂是化学合成的产品,其中有一些分子结构和生理效应与植物激素类似的有机化合物,如吲哚丙酸、吲哚丁酸等。还有一些结构与植物激素完全不同,但具有类似生理效应的有机化合物,如萘乙酸、矮壮素、三碘苯甲酸、乙烯利、多效唑、烯效唑等。

植物生长调节剂称为植物外源激素。1951年美国植物学会将人工合成的外源植物激素定义为植物生长调节剂,中国学术界将人工合成的能够调节植物生长发育的激素类化学物质称为植物生长调节剂,农业行业标准NY/T1667。1—2008将植物生长调节剂定义为对植物的生长、发育起调节作用的农药。目前我国已将应用于农业生产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列为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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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激素和植物生长调节剂有什么区别?

答:植物生长调节剂与植物激素关系密切,但两者并不是一回事。

植物激素是指植物体内天然存在的对植物生长发育具有调节和控制作用的微量化学物质,也称为植物内源激素。而植物生长调节剂是由人工合成或提取,以及微生物发酵等方法获得的,又称植物外源激素。植物生长调节剂和植物激素在调控植物生长发育过程中具有相同或类似的作用,但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对农业生产或农作物来说,植物激素作为植物内源性物质,由植物体自身产生,自然存在,是调控植物生长发育必不可少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是外源性物质,是生产需要而人为使用的。通过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产生植物激素的作用效果,调节作物生长发育,达到增产、改善品质的目的。如赤霉素既是植物体内普遍存在的一类植物内源激素,同时又可以通过微生物发酵或人工合成等方法获得,并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在需要时用于多种作物生长发育的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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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作用有哪些特点?

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作用主要有以下5个特点:(1)特异性植物生长调节剂与植物激素一样,其作用的靶标是植物细胞、组织和器官,并通过与植物激素的受体结合而起作用。这与动物(包括人体)激素作用的靶标(即动物细胞、组织、器官和动物激素受体)是完全不同的,因此,正常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对人或动物不会产生激素效应。

(2)微量性植物生长调节剂微量使用就能发挥应有的调控作用,超量时反而没有作用或引起副作用。如2,4-滴的用量在10~20毫克/千克时,可促进番茄坐果,但当用量达到1000毫克/千克时,反而会抑制番茄生长,甚至导致叶片畸形、干枯脱落,或者整株死亡。

(3)特效性植物生长调节剂有时可以发挥特殊的效果,以解决一些其他手段难以解决的问题。如温室果蔬类,在没有传粉媒介昆虫时,花朵的坐果率很低,这时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点花,能起到代替昆虫授粉的作用,从而提高坐果率。

(4)广谱性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范围包含种植业中的大部分植物,如大田作物、蔬菜、果树、花卉、林木等。

(5)安全性植物生长调节剂仅对植物起作用,对高等动物(包括人)的毒性较低。如我国允许使用的30多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多数是低毒品种,仅少数是中毒,没有高毒品种,使用时比较安全;同时,由于其使用微量,残留量较低,有时甚至无法用仪器检出,对农产品和环境影响也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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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生长调节剂有什么弊端?

从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作用机理来看,有些药剂既能防止落花、落果,又能疏花、疏果(α-萘乙酸钠);有的既能促进发芽,又能抑制发芽,而这些应用结果仅是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种类变化和浓度高低所产生的差异。调节剂的使用技术十分严格,若使用不当,不仅不能增加产量,反而会引起减产,甚至会造成农产品上药剂残留等不良副作用。

当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过量时,会出现抑制生长、植株畸形、叶片斑点、枯焦、黄化以及落叶、小果、劣(裂)果等一系列症状变化。

这些问题多是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只要按照推荐用法用量使用,就不会出现上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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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生长调节剂有哪几类?

我国目前允许使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有30多种,主要用于水果、蔬菜、棉花、小麦、水稻、大豆等作物。按其作用可分为四类:

(1)植物生长促进剂指可以促进细胞分裂、分化和伸长,或促进植物营养器官生长和生殖器官发育的生长调节剂。主要包括生长素类(如吲哚乙酸)、赤霉素类(如GA3)、细胞分裂素类(如氯吡脲)、油菜素内酯类(如芸薹素内酯)等。

(2)植物生长延缓剂指对植物茎的亚顶端分生细胞或初生分生细胞的细胞分裂有抑制作用的生长调节剂,能抑制节间伸长而不抑制顶芽生长,对叶、花和果实的形成没有影响,它的抑制生长效应可被活性赤霉素所解除,如矮壮素、缩节胺等。

(3)植物生长抑制剂指能抑制植物顶端分生组织生长、干扰顶端细胞分裂的生长调节剂,能引起茎伸长的停顿和破坏顶端优势,其作用不能被赤霉素所恢复,如脱落酸、抑芽丹等。

(4)其他乙烯利等催熟剂;噻苯隆等脱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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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日期:2020-07-18 热度: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