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黄花菜有没有毒?

一般情况下,吃经过干燥处理的黄花菜是不会中毒的,而吃一些干的或者是新鲜的黄花菜就会非常有可能中毒,黄花菜含有秋水仙碱,秋水仙碱进入人体后,可被胃酸氧化成剧毒的二氧化秋水仙碱,引起中毒、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口渴、胃灼热等症状,干黄花菜可以在清水中煮沸后可以用来烹饪,任何食物都有能量[52石斛网www.52shihu.com],如果您在白天吃它来满足您身体的需要,如果您达到了您身体的需要,就会变胖,所以这不是花椰菜的问题,而是您一天吃多少,如果您每天吃得很少,就不会中毒。

做了手术能吃黄花菜吗?

手术后可以吃黄花菜的。吃黄花菜不会对手术后不利的。黄花菜可以改善皮肤,滋养皮肤,也有健脑的作用。还有降血压防癌的效果。手术后不要吃辛辣刺激性的食物,不要吃干姜,生姜辣椒,避免引起瘢痕,术后要按时换药,要用抗菌消炎药,预防炎症的发生。远离不良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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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鲜黄花菜可以吃吗?

尽量避免食用鲜黄花菜。鲜黄花菜中含有秋水仙碱,经肠道吸收后可在体内转变成有毒物质,引起食用者中毒。相比之下,干制黄花菜在制作的过程 中经过水蒸气熏蒸、晾晒等工序,能够去除大部分的秋水仙碱,更加安全。秋水仙碱可溶于水,因此,如果吃鲜黄花菜,一定要先经过焯水、泡煮等过程,干黄花菜 在食用前最好也要浸泡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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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花菜可以泡水喝吗?

可以。

温开水泡10-30分钟,根据黄花菜采购时的颜色、质量来确定。如果是超市买的包装好的厂家黄花菜,泡10来分钟泡发就行。如果菜市场买的要注意可能含硫,多泡点时间,倒掉水清洗2-3遍。

泡的总体原则是不能挤压让黄花菜散开,那样影响口感。

如果干黄花菜用来煲汤,持续高温会让花蕾散开,这样可以用2根黄花菜打结泡,煲汤就不会散开,口感也更脆。

黄花菜又叫金针菜,原名叫萱草,古称“忘忧草”。黄花菜是人们喜吃的一种传统蔬菜。因其花瓣肥厚,色泽金黄,香味浓郁,食之清香、鲜嫩,爽滑同木耳、草菇,营养价值高,被视作“席上珍品”。金针菜属百合科,多年生宿根草本。我国南北各地均有栽培。金针菜的食用部位是其花蕾。花蕾呈细长条状,呈黄色,有芳香气味,每年春、秋两季采收。

功效作用

清热利尿解毒消肿止血除烦宽胸膈养血平肝利水通乳利咽宽胸清利湿热发奶黄花菜有较好的健脑,抗衰老功效,是因其含有丰富的卵磷脂,这种物质是机体中许多细胞,特别是大脑细胞的组成成分,对增强和改善大脑功能有重要作用,同时能清除动脉内的沉积物,对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减退、脑动脉阻塞等症状有特殊疗效,故人们称之为“健脑菜”。

另据研究表明,黄花菜能显著降低血清胆固醇的含量,有利于高血压患者的康复,可作为高血压患者的保健蔬菜。黄花菜中还含有效成分能抑制癌细胞的生长,丰富的粗纤维能促进大便的排泄,因此可作为防治肠道癌瘤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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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黄花菜和什么同吃有毒?

干黄花菜本身进入人身体之后就会产生毒素。

黄花菜也叫金针菜、萱草、忘忧草,是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食材,它味道鲜美,营养价值丰富,它所含丰富的卵磷脂,可以帮助增强和改善大脑功能,也被人们称为“健脑菜”。

黄花菜是一种常见的食材,新鲜的黄花菜中含有一种叫做秋水仙碱的物质,这种物质本身是没有毒的,但是在进入人身体之后,进过肠道的消化,会氧化生成一种新的物质——二秋水仙碱,这种物质是有毒的,使用后可能出现喉咙发干、恶心呕吐等症状,所以黄花菜要避免直接食用。秋水仙碱在60摄氏度的高温下可以被消灭掉,而我们所食用的干黄花菜是经过高温加工过的,所以正常情况下我们所食用的干黄花菜是无毒的。但是现在市面上可以见到的干黄花菜质量参差不齐,有些劣质的黄花菜中加入大量的添加剂,有的甚至是用硫熏制的,所以对于这种劣质的黄花菜,还是不要选用了。

黄花菜本身具有清热解毒、利尿消肿的功效,所以用它制作的凉菜无疑是夏季消暑的一个新选择。

凉拌黄花菜的做法。

材料:黄花菜、胡萝卜、黄瓜、姜、蒜。

做法:1、先将黄花菜用温水泡半个小时左右。

2、把黄瓜、胡萝卜、蒜、姜洗净备用,黄瓜胡萝卜切丝。

3、锅内加入适量清水煮沸,加入少量食用油,将黄花菜放入开水中煮3-4分钟后,捞出放入凉开水中,在用同样方法处理胡萝卜丝。

4、在锅中加入少量热油,爆香姜丝和蒜;用油煎一下生的耗油,关小火倒入酱油。

5、把冷却好的黄花菜与胡萝卜丝黄瓜丝一并倒入锅中迅速拌匀,出锅。

6、食用时可以根据个人口味淋上些白醋或辣椒油,拌匀食用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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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那里的黄花菜最好?

淮阳黄花菜菜条丰润,色泽金黄,质地筋脆,营养丰富,味道鲜美,是黄花菜中的极品。早在汉朝时期就已闻名全国,成为朝圣的贡品。宋代大文学家苏轼到陈州(淮阳古称陈州)郊游时,品尝过黄花菜后,写下”莫道农家无宝玉,遍地黄花是金簪”的千古佳句,给予极高的赞誉。淮阳黄花菜之所以名贵,得益于淮阳独有的气候、土质、水质等综合因素,离开淮阳这种风味和特性就会丧失,对环境条件依赖很强,是区域性的地方特产。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淮阳黄花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对淮阳黄花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保护范围

2008年2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淮阳黄花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08年第13号)》发布,准予对河南省淮阳县所属城关镇、冯塘乡、刘振屯乡、临蔡镇、大连乡、新站镇、葛店乡、四通镇、鲁台镇、安岭镇、黄集乡、郑集乡、朱集乡、齐老乡、豆门乡、曹河乡、王店乡、白楼乡、许湾乡等19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所产的淮阳黄花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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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日期:2020-09-21 热度: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