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生长调节剂有哪些基本特性?

近年来,植物生长调节剂品种发展较快,迄今为止,生长调节剂在农业、林业、果树、蔬菜和花卉生产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已在插条生根、壮秆抗倒、促进开花、增加结实、改善品质、贮藏保鲜、促进成熟、防止脱落、疏花疏果、诱导或打破休眠、单性结实、性别转化、防除杂草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果并预示着更加广阔的应用前景。近年可用于调节植物生长的药剂已达490多种。各种调节功能虽然随药剂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但各种植物生长调节剂都具备以下基本特性:第一,调节剂是以调节植物生长为目的。在植物生长调节剂中,有些是除草剂,如2,4-D、调节膦,有些是杀虫剂,如西维因等,有些是杀菌剂,如苯菌灵。但是当这些药剂用作调节植物生长时,是按照调控作物的目的、使用时期、使用剂量和施药方法而进行的,实现调节植物生长的目的。

第二,调节剂对植物具有一定的生理活性。

无论是刺激植物胚芽、根尖生长的生长素[52石斛网www.52shihu.com],还是抑制细胞分裂、控制植株徒长的抑制剂,都必须进入植株体内才能起调节作用,使植物体内的酶活动并相互联系起来,通过代谢在一定的部位起作用,并以较小的剂量具有较高的调节功能。这不同于氮、磷、钾、硼、钙、镁、钼、铁等化学肥料,也不同于植物体内固有的糖、蛋白质、脂类、酶类、维生素等营养物质。

第三,调节剂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化合物。在植物体内,有一类植物激素,这类激素是植物体在生命活动过程中的代谢产物,其不同的器官组织可产生不同的植物激素,并向不同的部位转移,对生长发育起不同的调节作用。这类由植物体本身所产生的激素称为内源激素。而通过人类以生物和化学合成的一类植物激素称为外源激素。也就是说,植物生长调节剂是由人工合成的,在植物体内具有生理活性的,以较小的剂量可起到较大调节效能的化合物。

植物生长调节剂是什么对人体是否有害?

是人工合成的(或从微生物中提取的天然的),具有天然植物激素相似生长发育调节作用的有机化合物。

植物生长调节剂是对植物激素具有类似生理和生物学效应的物质。发现氨基鲜酯(DA-6)、氯苯脲、二硝基苯酚钠、生长素、赤霉素、乙烯、细胞分裂素、脱落酸、油菜素内酯、水杨酸、茉莉酸、多效唑和多胺对植物生长发育有调节作用,主要用于农业生产中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

按照登记批准标签上标明的使用剂量、时期和方法,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如果使用不规范,作物可能生长过快,或生长受到抑制,甚至死亡,影响农产品质量,危害人体健康。例如,保鲜(抑制发芽)可以延长马铃薯、大蒜和洋葱的贮藏期,具有致癌作用。

扩展资料:

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国家管理条例: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植物生长调节剂属于农药管理范畴。农药登记制度依法实施。所有在中国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必须注册。

申请农药登记时,必须进行药效学、毒理学、残留和环境效应等多种有效性和安全性试验。特别是在毒理学试验中,注册产品的急性、慢性、亚慢性、致畸和致突变毒理学应由国家农药登记和评价委员会进行彻底的检测和评价,经批准后方可注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植物生长调节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长调节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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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生长调节剂应该怎么使用?

由于对植物生长调节剂调节生长的误解以及植物生长调节剂不合理使用带来畸形瓜果的影响,使大部分消费者不敢购买施用过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农产品。其实,植物生长调节剂造成畸形瓜果、产品风味改变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不合理。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时期、浓度、次数、环境条件、作物种类、品种、生育期、使用方法均会影响植物生长调节剂的药效。只要掌握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正确使用技术,就会起到趋利避害的作用。

1。依目的选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品种。依据调控植物生长的目的,从已经登记的产品中选择最合适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品种。有些农民朋友往往一味追求药剂效果,而超范围或超浓度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这很可能造成减产或品质降低。如在花生上过量使用多效唑造成果实变小,麦冬上过量使用多效唑降低品质;猕猴桃、枣树上过量喷施氯吡脲使果实口感变差等。

2。把握适宜使用时期。在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资料中,对施药时期进行了明确规定,必须在药剂最能发挥作用的时期施用,才能起到节约药剂和避免药害的理想效果。例如柑橘花芽分化期喷施赤霉素会抑制花芽形成,但在柑橘幼果期喷施赤霉素就可提高坐果率。氯吡脲在西瓜花期施用,会起到保果增产的作用,晚用药则可能影响产量。噻苯隆需在全田棉铃吐絮率达35%~60%时喷施,使用时间太早则会降低棉花产量和品质。

3。严控使用浓度及施药次数。植物生长调节剂用量微小,作用显著。使用浓度应严格按照标签上的作物和调节目的准确配制,不可随意增加药量和水量。喷药次数的确定依据农药标签说明进行,多数植物生长调节剂是在植物适宜时期一次施药,有的药剂则采用多次喷施。如甲哌调节棉花全生育期生长时需要多次施药。一些农民朋友往往认为药量越大越好,喷药次数越多越好,结果植物生长调节剂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且增加了用药成本,还很容易造成减产和药剂残留超标。

4。根据植物长势及水肥状况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效果与植物长势及水肥管理密切相关,根据植物长势及水肥状况决定是否需要喷施植物生长调节剂。如甲哌适用于肥水条件好长势旺的棉田,天气干旱而不能保证灌溉的棉田不宜使用,长势不好或棉花生长受到抑制时不能使用。

5。选择适宜施药条件。选择适宜施药条件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应选择无风、晴朗、温度和湿度适合的天气施药,避免降雨前和极端天气条件下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大棚施药应避开温度高的中午进行。

6。误用后的处理。不慎误用了植物生长调节剂,如喷施了错误的药剂、施药时间不宜或时期不当,应迅速用清水进行冲洗,隔日后再行补喷。同时注意加强误用药剂作物的水肥管理,使其及早恢复正常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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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好处有哪些?

(1)提高种子的发芽率用三十烷醇浸种,可以明显提高种子发芽率,为早出苗和培育壮苗创造条件。

(2)培育矮壮苗在油菜三叶期喷施多效唑,可以增加叶数,提高叶的质量,壮根,基本上杜绝了高脚苗、弯根苗和弱苗,明显提高了秧苗素质,移栽后能较早形成冬前壮苗,提高抗寒能力和抗病能力,分枝数增多,增加主茎和分枝的角果数。

(3)促进根、叶生长用赤霉素蘸根,可以明显促进油菜根、叶的生长和腋芽及花芽的分化。

(4)提高产量在油菜盛花期用三十烷醇喷洒叶面,能增加光合产物,减少落花,增强同化产物向籽粒中的分配,使单株角果数和每果粒数增加,从而提高了收获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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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激素和植物生长调节剂有什么区别?

答:植物生长调节剂与植物激素关系密切,但两者并不是一回事。

植物激素是指植物体内天然存在的对植物生长发育具有调节和控制作用的微量化学物质,也称为植物内源激素。而植物生长调节剂是由人工合成或提取,以及微生物发酵等方法获得的,又称植物外源激素。植物生长调节剂和植物激素在调控植物生长发育过程中具有相同或类似的作用,但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对农业生产或农作物来说,植物激素作为植物内源性物质,由植物体自身产生,自然存在,是调控植物生长发育必不可少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是外源性物质,是生产需要而人为使用的。通过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产生植物激素的作用效果,调节作物生长发育,达到增产、改善品质的目的。如赤霉素既是植物体内普遍存在的一类植物内源激素,同时又可以通过微生物发酵或人工合成等方法获得,并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在需要时用于多种作物生长发育的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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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作用有哪些特点?

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作用主要有以下5个特点:(1)特异性植物生长调节剂与植物激素一样,其作用的靶标是植物细胞、组织和器官,并通过与植物激素的受体结合而起作用。这与动物(包括人体)激素作用的靶标(即动物细胞、组织、器官和动物激素受体)是完全不同的,因此,正常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对人或动物不会产生激素效应。

(2)微量性植物生长调节剂微量使用就能发挥应有的调控作用,超量时反而没有作用或引起副作用。如2,4-滴的用量在10~20毫克/千克时,可促进番茄坐果,但当用量达到1000毫克/千克时,反而会抑制番茄生长,甚至导致叶片畸形、干枯脱落,或者整株死亡。

(3)特效性植物生长调节剂有时可以发挥特殊的效果,以解决一些其他手段难以解决的问题。如温室果蔬类,在没有传粉媒介昆虫时,花朵的坐果率很低,这时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点花,能起到代替昆虫授粉的作用,从而提高坐果率。

(4)广谱性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范围包含种植业中的大部分植物,如大田作物、蔬菜、果树、花卉、林木等。

(5)安全性植物生长调节剂仅对植物起作用,对高等动物(包括人)的毒性较低。如我国允许使用的30多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多数是低毒品种,仅少数是中毒,没有高毒品种,使用时比较安全;同时,由于其使用微量,残留量较低,有时甚至无法用仪器检出,对农产品和环境影响也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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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日期:2020-07-18 热度: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