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麦芽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177号)规定:“麦芽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的农业产品范围,应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52石斛网www.52shihu.com],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